表演藝術

表演藝術/音樂

本學科的目標是提供從幼兒園到高中的學生一種具藝術價值和愉快的音樂體驗。 本課程主要集中在三個不同的階段:小學是普通的音樂課程,中學的音樂課是聲樂和器樂課程,以及高中高階音樂課程。 TCIS全年舉辦多場音樂會,所有音樂課每年都將舉辦兩場音樂會。 對於有特殊需求且可能需要額外音樂指導的學生,音樂老師可提供全面的課後個人音樂班。

小學音樂課

對於小學階段的學生,教師透過律動歌曲,跳舞和演奏基本的打擊樂器來介紹簡單的音樂概念。 其目的是經由享受音樂的樂趣來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 本課程教育學生獲得各種不同方面的音樂知識,以激發他們的好奇心並樂於一起演奏音樂。

聲樂和器樂課

中學音樂課的目標是培養學生的樂譜閱讀技巧和表演能力,包括聲樂和器樂。 5年級和6年級學生將學習第一種使用和應用正確的聲樂技巧。 7年級和8年級的學生學習演奏管弦樂器。

高中高階音樂課

高中音樂課程包括實踐和理論兩個部分。 合唱,弦樂合奏,風合奏,交響樂團,室內樂和搖滾樂隊等表演課程是本課程的一個部分,而AP音樂理論課程則是另外一個部分。

戲劇與劇場

本課程是向學生透過戲劇和劇場的方式來表達藝術。 經由理論研究和表演,它將增強和培養學生的自信心和自我表達能力。